听两人越说越玄乎的样子,芬克斯不由面露忧虑:“照你们说来这妖僧厉害得可怕,我们是不是需要躲着他一点?”



    “若是能不遇上那自然是最好的。”班森隐隐笑道,“只是如果今夜我没能回到蓝岩城的兵营里,恐怕明天一早扎希尔将军就会亲临于此。说不定‘妖僧’林顿也会一同前来……”



    尼克意味深长地叹了口气,“那可就太糟糕了,兄弟今晚必须得回去?”



    班森故作遗憾道:“扎希尔将军的军令如此,我也不敢违背。”



    尼克哈哈一笑,“难得我们聊得如此‘投缘’,兄弟今晚不能留下来喝一杯,实在是可惜。”



    班森附和起来:“能与尼克将军共饮一杯,已是在下的荣幸……”



    看着眼前两个本应敌对的男人,此刻竟好似惺惺相惜,芬克斯的脑子差点被他们干烧了,唯有简单粗暴地评价道:假惺惺。

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那不如再同饮三杯吧。”尼克豪迈地笑着。



    班森端起了酒杯,两人在互相寒暄客气中越坐越近,就算这两人现在跪地磕头结拜个弟兄,芬克斯都不会觉得丝毫意外。



    但意外的事情总是毫无征兆地发生。



    尼克举杯相迎之际,班森托着酒杯的左手冷不防弹出一道细沙。



    细沙如箭,直射向尼克的双眼。就在细沙迷眼的瞬间,班森猛然拔刀横斩,直劈尼克的咽喉。



    这便是能在谈笑间突然砍下对方的头颅,在狂沙武士中秘而不宣的独门刺杀术,俗称:坐席居合。



    看似只是瞬间拔刀的简单技艺,却是极难炼成的。传闻修炼的人需要在漆黑的山洞里盯着一只萤火虫,拔刀三万次。若是能够在拔刀瞬间斩断萤火虫的双翅而不伤虫子,才算是修炼成功。



    据说前任的兵马大元帅葛伦,一生最怕的招数便是“坐席居合”。直到他辞了兵权,躲到曼波绿洲里当了个土财主,也不忘立下规矩:持有刀剑着不得进入他的大帐。



    眼看班森的弯刀几乎割到了尼克的咽喉,芬克斯在旁差点惊叫起来。



    但桌面上突然冲出一道寒光!



    一把马刀从桌面地下骇然刺出,冲天的刀光硬生生挡住了班森的攻击。



    “坐席居合?”尼克右手持刀,左手却稳稳地握着酒杯,似乎早已预料到这样的变故,“我的兄弟葛伦对这招可是怕得要死。只可惜你好像搞错了,我并不是葛伦……”



    刀法竟被尼克识破了?



    班森爆喝一声,接连又砍出了五刀。但尼克只是安然地坐在那里,一面豪饮,一面挥刀格挡。



    沙漠中的人们常把葛伦与尼克并称为“沙漠狼狐”,但很少有人知道论刀法造诣,尼克其实远胜过葛伦。



    只听一阵叮叮当当的兵器碰撞声后,尼克淡然放下酒杯,右手运足力气一刀挥出,高喊一声:“去!”



    匹练般的刀光划破了时间和空间,等班森回过神来的时候,他的弯刀已被击断。再抬头,就看见断掉的刀刃正钉在屋顶上,此刻还在微微地抖动着。



    不等班森反应,尼克左手空挥一掌,一条漆黑狭长的事物嗖地从他的袖口窜出,啪啪两声,已经缠绕在班森的脖子上。



    响尾蛇。



    张嘴亮出了毒牙,对着班森的脸吐着红信,还发出了斯斯的声音。



    班森的脸色瞬间惨白。



    尼克自顾自地又干了一杯,痛快地说道,“我和‘狂沙五战神’不太熟,但我这样优秀的高质量男人总是会受到一些女人的垂青。”



    头一回看见尼克这样自吹自擂,芬克斯差点笑得岔气。



    “我结婚前曾和五战神之一的‘响尾蛇’珍妮小姐有过一段暧昧,对玩蛇的把戏略有涉猎。”尼克指着缠在班森脖子上的毒蛇,微醺地笑道,“这种简单的控蛇魂术,对你的长官来说应该不在话下吧。”



    班森感觉毒蛇的信子几乎快碰到了他的脸,吓得一动都不敢动。



    尼克给自己满上了第三杯酒,“如果想活命的话,我建议你快点回去。这个魂术只能维持两个小时……两个小时之后,我很难保证这条响尾蛇不想咬你……”



    “看样子我似乎别无选择?”班森沉声问道。



    尼克耸耸肩,“我很少强迫别人做事,只要你愿意,你当然可以自由选择。”



    班森的目光在周围的武士身边扫视了一遍,“那我就选了!”



    仓啷一声,他猛地伸手从一旁军士腰间拔出一把弯刀,对着自己脖子上的毒蛇就要砍去。



    正当所有人都以为他要挥刀砍死那条毒蛇,然后冲上去和尼克拼个你死我活的时候,他的动作却停了下来。



    那条蛇又勒得紧了一些。



    蛇口中不断吞吐的红信仿佛是想告诉他:就算砍掉了脑袋,它也能勒断他的脖子。



    “好,很好,不亏是尼克将军……”他慎重地抛下了弯刀,再次仔细地打量着尼克的模样,仿佛要把他的容貌刻进骨头里去。许久,他挥挥手,“我们走。”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看着那几百人马默不作声地退出了旅店,芬克斯秉持了从不笑身上继承的怀疑,刚等他们走出门后,她就像个松鼠一样在墙上扑腾了几下,迅速爬上了屋顶,远远地眺望起来。



    班森的队伍倒是没有玩什么花样,直到芬克斯确定他们的火光已经远到看不见了后,她才像个松鼠一样窜跳下来:“看样子那些人真的是走了?”



    尼克端着酒杯眯着眼,欣赏地看着芬克斯轻灵的身形在空中翩然落下,醉醺醺地笑道:“不然怎么办,等着被你乱箭射死?”



    芬克斯习惯性地嘟嘴,但又想起了什么,转而强迫自己摆出一副扑克脸来:“我已经不用弩箭了,我现在是个前锋战士。”



    尼克贪杯地闻了闻杯中剩余的酒香,微微叹息:“你的那把强弩的设计几近神技,五次扳机上弦,能连射十二箭,就连大工匠罗琳看了都赞不绝口。这么厉害的武器,你确定要放弃?”



    芬克斯颓然地在他旁边的座椅上坐下,目光黯淡地回答:“我……配不上他给我的东西。”



    她抬起头,看着漆黑的夜空。



    空无一物的黑暗就像她内心一样空荡,一样充满了悲伤。眼前又浮现出了在冰狼堡中面对“四人议会”的那一幕。



    芬克斯轻微的声音仿佛喃喃自语:“在所有人都开始怀疑他的时候,我的心也没能果断站在他那边……只有莉迪亚还无条件的相信他,甚至帮他夺回了信任……”



    尼克端起酒杯:“人生在世总得有点长进,当你意识到自己自己不完美的时候,就是你成长的前半场。”



    芬克斯也拿起一杯淡酒回敬他,“那后半场是什么,让自己变得完美吗?”



    尼克笑道,“后半场,你该学会接受自己的不完美。”



    芬克斯舌头底下压着一个“干”字刚要出口,旅店的胖老板恰好带着从地窖里放出来的流民们前来致谢。



    一个看似村长的大爷躬身感激道:“感谢‘兵马大元帅’尼克将军亲自来救我们,帝国果然还没有忘记我们。前阵子还有个不男不女的人自称从‘红馆’来,要我们跟他走,幸亏我们没有相信他……”



    噗!



    芬克斯终是没忍住,一口酒差点喷在那位大爷的脸上。



    尼克也满脸诡谲地笑道,“我叫尼克倒是没错,但我现在已经不是什么‘兵马大元帅’了,现在只是‘红馆’里的一个普通的将官……至于那个‘不男不女’的家伙……我想你说的应该是葛伦的儿子……”



    尼克竟然投靠了红馆?



    流民们听到这里的时候已经议论纷纷。当尼克讲到“葛伦”的儿子时候,场面一下子炸开了锅,他们吵吵嚷嚷着问道:



    “葛伦,难道是前任‘兵马大元帅’?如果那人是他的儿子,那他也归顺了红馆?”



    “红馆不是赤水湾的强盗团伙吗?”



    “你们懂个屁,我听说他们是专门和魔族作对的军团。连那个魔族来的皇后都被他们弄死了。”



    “连魔族的人都敢杀,他们难道不害怕吗?”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流民们还在争论不休的时候,胖老板却气喘吁吁地跑到尼克和芬克斯面前。他的汗水已经浸透了整个衬衫,两只手紧紧地抱在一起,小声哀求道:“两位红馆的大人,烦请给我一条生路吧。”



    恩?



    芬克斯和尼克都惊讶地看着他。



    “我并不记得要杀你灭口。”尼克皱了皱眉,“你倒是希望要一条怎样的生路?”



    只见胖老板从口袋里颤颤巍巍地取出了一颗漆黑的魂石,芬克斯立刻认出了这是不笑的信物。



    那老板恳切地说道:“当年‘地狱冥王’带领流民逃离的时候,我就想和他一起离开。但他说‘时间还没到’,就给我留下了这个东西,说将来有一天会有人带我前往红馆的领土。”



    尼克拍了拍他的双臂,“我欠你的情,当然会带你去。”



    胖老板迷惑地看着他,“我不记得将军来过这里。”



    “还记得你讲的故事里,那个梳着两个辫子的女孩吗?”尼克的声音低沉了些,“那是我的女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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